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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R4
境外基金

法巴能源轉型股票基金

股票 | 產業股票 | 能源
簡介 基本資料

簡介

主要投資於參與能源轉型的公司,以提高其中期資產價值。子基金時刻將其資產至少75%投資於由參與能源轉型的全球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及/或等同於股票的證券。其餘資產(即其資產的最多 25%)可投資於任何其他可轉讓證券(包括參與票據)及貨幣市場工具,惟任何類型債務證券的投資不得超出其資產的15%,及可將其資產不多於 10%投資於 UCITS 或 UCI。就上述投資限制而言,子基金(透過直接及間接投資)投資於中國內地證券(透過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投資的「中國 A股」)的整體投資不得超出其資產的 20%。